「高嘉寧。」張晴從香港打電話給我。
「怎麼了?」
「記得幫我把那一封信寄出去。」
「知道了,你真的回到了香港嗎?」
「是的,我決定了。」
「我服了你,你真的瘋掉了。」
一年前,我躲在張晴的懷裡哭得死去活來。眼淚不住地灑下,把他白恤衫也弄得透穿。那一次我發狂地往他身上拳打。他,沒有半點聲音,只是牢牢地包圍著我的身體。我愈是發力,他愈是包得緊。那一夜,我被別人出賣。而張晴成了代罪羔羊。一個月後,我放下所有離開了香港,來到了倫敦。過了大慨半年,我開始習慣了在倫敦的生活。過著簡簡單單的日子。倫敦的繁華與我無關,我只需要一個香港以外的地方。張晴在除夕前的一個月晚上,電郵給我說他一個月後會來。「十二月三十日會來到倫敦休假,請借宿。」
「休假?」我當時心想他沒可能為了休假而出國。張晴不是一個會休假的人。即使是休假也不會來到倫敦,他害怕倫敦的一切一切。他這次肯定別有目的。這是我了解中的張晴。他在這裡住了大慨三個月後離開了。在送他到機場之後,我在書檯上看到了一封信和一張紙條。紙條上說:「請幫我好好保管這封信,麻煩幫我在半後寄出去。我會再提你」。那封正方形的信封沒有貼起來,而它的開口,是用了百力支盒般的撕條方法做成。我把信件看了一次。
信裡有四張信紙,第一張紙上,只是簡單地寫了四個字。
「生日快樂」
我再細閱了以後的字句。
嵐羚
這是我十年後才回給你的信。我想你早就忘記了這回事。十年前你從英國第二次回信給我之後,我便沒有再回信給你直到你回來。相隔十年,我終於有勇氣再次提起筆把那封十年前的信回給你。這封信是在你提及過的咖啡室寫的,那裡和你形容的仍然很接近,十年沒變。記得在你離開香港之後,我輾轉反側了半年才有勇氣跟你說話。你還記得我跟你說過,我很害怕你嗎?直到現在,差不多認識了二十年,我仍然如此。我害怕你的高傲,害怕你的聰明。有時,害怕你的冷漠。
在和你開始真正接觸的這十年裡,我和你之間經歷過的每一個細節我也記得很清楚。由小時候你在火車站待車的位置,每一款用過的布袋,我們每一次外出的時間地點,第一次看的電影,直至最後一次主動找我的時間。所有事情都一直在我的腦海中根存。你給我的第一封信,是個歌德風格的黑色自製信封。而我回給你的,同樣是自製,但,和普通的沒有大分別,和這封信的仍然一樣。只是一個正方形純白色不花巧的撕條開口信封,我算是一個不喜歡改變的人。對我來說,你是一個特別的女孩,充滿了神秘。你的非常理性與我的感性,你的冷靜與我的衝動,成為了一種相對的世界。多少年前,我愛上你,而我亦沒有理會後果,不理情況地跟你表白。當然,被拒絕是避開不了的結果。但我不想隱藏自己的感受。我對你是義無反顧的去愛,即使明知結局會令自己受傷;會令自己身陷險境;會令自己最終變得一無所有也要如此。因為你,我把我所有的計算都拋棄掉。因為你,我有了生活在現實,不選擇離開人群,和別人在大世界競爭的目標。
其實我比你理解的要聰明和理性,因此才能活在你心裡好一陣子。最小做到了一個能曾經佔去你心裡一小部份的人。有太多事情,即使你沒有提及,但我也很清楚知道真相。我選擇扮作一無所知的愚人去繼續緊守你心內的那一小部份。無論結果如何,曾經擁有那一小部份便是種最大的福氣。我從不介懷自己是在扮演著你的鐘無豔,我甘於扮演這個角色。因為她始終是一個主角。就算再悲哀,但也得到了你偶然的關注。
十年裡,我總是活像戲言地跟你說當我事業有成時要嫁給我。而你,也像是答應了這個可能。我因為這個戲言般的承諾而不顧一切的向前衝,亦因為這個戲言,我活得很認真地實事求事。因為承諾比一切重要,我想帶給你未來悠閒的生活。所以我即使放棄了現在的安定也在所不計。只有在危難生存過的人,才有更高的能耐去承受未知的危機,才有資格去換取給你無限的安穩。能帶給身邊人安定,對我來說比起功名更重要。真心地說,我從不在意功名,只希望有天得到它們,能帶給我們快樂,和當上一個讓你感到自毫和信心的男人。但,可能這些都只是我一廂情願。
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你一個秘密,我這麼多年來買的影碟,我都只會看A碟。因為我害怕故事的完結。正如這封回信一樣,我想是時候要看到一個結局。我終於鼓起了勇氣,把剛剛買回來的那套電影的B碟看完。故事,我忘記了,因為我的眼淚早就把所有掩蓋。今年,我一如以往的做了一張生日咭給今天的你,咭上把我們的曾經都記了下來,但,我沒有寄出。只因內裡的所有都變得沒有意義。十年了,我仍然很愛你,甚至愛得比過去更嚴重。但我想這是要醒來的時候。每一次當我認為自己有機會的時候,你總會把我打回原形。每一次認為可以衝開那一條底線的時候,你也會把那一界限再次收緊。而我亦要重新建立多一次,重重覆覆了十年。我還未累,仍然可以繼續愛下去。但,這些幾乎到達了要結束的日子。大慨半年前,知道了你接受了求婚,開始籌備婚禮的消息。你卻像我十年不變般,拒絕提起有關你的生活事。我只是個一廂情願地付出的人。對不起,打擾了你。能為你付出過,我感到無撼。
十年的故事,在這裡應該終結。坦白點說,對於你的男人,我從來無視過他的存在。在這一刻,你仍然是我最緊張的一部份,而我不想成為被你排斥的一份子。始終想成為那一個你曾經認為,特別得讓你感受不到半點壓力的人。
我愛你
我愛你的高傲,我愛你的聰明,甚至愛你的冷漠。
張晴
2008年10月25日 星期六
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
網上連載故事-嵐羚-第三話
那是我第一百八十次重覆播放那段聲帶。在短短的兩小時機程中,那段聲音不停不停地徘徊在雲與雲之間。那是我和孔嵐羚之間的回憶,也是之間唯一的快樂。可能是一個安排,也可能是一個憐憫。那段録音在一年後的前兩天晚上才驚訝地發現一直存在於手機的某個位置中。那個檔案把我們僅有的對話記錄了下來。唯一一次充滿著笑聲、甜美的對話。我想,那是恰巧的美好。
到達香港之後,我從人群中看到了那個單身上路的小孩。我在他的背後一直一直地跟著,走著同一條路,而那個小孩的身旁一直有服務員照顧著。我把自己半睡半醒似的眼晴變得比鷹還要銳利,不敢鬆懈地在背後觀察走過的人。心裡一直有著想保護這小孩的想法和衝動。直覺告訊我,這個小孩的將來和我很相似。
離開機場之後。我回到了和朋友合租的房子裡。嚴格來說,那是李海嗚的房子。李海鳴是我的兄弟,由小到大我們都在一起.三年前,他和未婚妻買了這個單位後不到半年,她突然地離開了他,離開了這個快樂的時間。我承擔了作為兄弟的義務,算是金錢上支持他,無論我在香港的時間有多久。李海鳴後來也習慣了我在這間屋裡出現的次數。在初期,我住了三個月。後來,由三個月變成一個月,一個月變成一個星期,甚至可能只是半日。李海鳴總會知道我甚麼時候在屋裡出現。每次回到香港,我都會把凌亂到不能的地方,打理得像個人住的家。
「回來了嗎?」
「對,我回來了。」我用普通話回應著李海鳴。
「食飯了沒有?」他跟著我說起普通話來。
「啊!我差點忘記了應該說廣東話。讓我睡一睡再說。」
話說完後,我沒有理會李海鳴的回應便衝進了房裡。在合起雙眼之前,我把電話重新開了起來。預設了嚮鬧,準備把在倫敦的「我平安到達了」寄給孔嵐羚。說了這個唯一的謊話,也只是迫不得已的方法。早在上年的聖誕已經開始安排這一切,我很想有一個結局。
不知到了那個時間,我從糢糊狀態的中醒了起來,聽到房外有陣陣的吵鬧聲、樽罐聲。從那些吵鬧不斷的聲音中,我能分辨出是我和李海鳴都很熟識的人。不久後我再次合起雙眼,靜靜地聽著三千首歌中的那一段四十秒錄音。
我發了一個夢,那裡我看見了孔嵐羚。
大慨是早上的時候,陽光從窗外照穿了我的房裡。那首不能把我帶回到過去的樂章再次奏起,我在短短的數秒裡發了多一個關於這首樂章的夢。夢完結時,我也醒過來。看一看手提電話,現在是早上的九時正。昨晚的吵鬧聲沒有影響到我的休息,因為我早就失去了良好的睡眠機能。但按照原定的劇情,現在仍未是訊息發出的時間。電話顯示著一個未接的長途來電。是陳紅,我回撥了電話過去。陳紅?是誰?
「在香港睡得好嗎?」電話很快的被接通。從那聲線之中我終於知道誰是陳紅。那把聲音很特別,每一粒所發出的音調都是帶著微笑,儘管現在是早上的九時,都市人最不清醒的一刻。
「我因為妳發了一個夢。」我沒有跟她說我回去了香港。所以我知她一定去了我的家。是我的屋主老樓告訴她的。
「是甚麼?」
「我夢見我在很久以前還在香港的時候。從香港的屋裡恰巧地遇見了妳。接著便拖著你的手離開了房子,一看出去,便是上海。記得我家對面的那個公安嗎?他在我們的身旁經過。」其實那個公安走過之後,我看到了那首樂章的作者。但我沒有說出來,因為我不太想去解釋這段音樂的出現。
「接著怎麼樣?」陳紅搶著說。
「接著我們走到了戲院,看了一套很爛的電影。」當回想到這裡,我突然呆了一下。本來腦子自動地將這套電影的相關記憶繼續播放,但我把那一段強行停止了下來。我知道她一定會搶著問過究竟,所以我刻意改了話題。「你到了我的家嗎?老樓有沒有還妳東西?」
「還了,不過我把它放回你的床邊。我現在就在你的家裡面。」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沒有驚訝,因為我的屋主是個會作弄我的人。
「我的家又沒有甚麼,留在這裡幹麼?」
「我還會留在這裡直到你回來,我要嘗試一下在這間悶得發慌的房子生活會是怎樣。」
「你喜歡吧。」身在香港的我,絕對沒有能力阻止這件事發生。而且我對這個女孩還是不由得有半點信任。陳紅是一個很跳脫的女孩,比我小五年,生於一個氣氛和我完全不相同的年代。兩個時代出生的人,在兩天前的晚上相遇。不過是短短的四個小時談話,我竟然忘記了所有失樂。那一晚,我們沒有喝醉。但她睡在我身邊。
收了線以後,我走到了客廳,看見李海鳴睡在梳化上。整個大廳都是啤酒味,喝光了的啤酒罐四處皆是。作晚的激戰,可想是何等的悲慘。日常生活的混亂,我還會主動的清理。但對於昨晚這種荒謬,我卻不想認同,只想盡快離開這個地方。
這幾年來的出國,都只會是為了工作。但這一次回到香港,我卻沒有半點事情要忙。由一年前開始,我放了自己一個很長的假期。人生到了接近三十的關口,卻又出現了另一個迷惘。即使自己的事業早就上了軌道。除了李海嗚和高嘉寧以外,再沒有人知道我回到了香港,我想就算知道也沒有太多的意義,反正他們不需要我。即使那群在我睡覺時,在房外大吵大鬧的朋友。
之後,我離開了那間滿是啤酒氣,臭得讓我想吐的密室,那大慨是早上的十時。
我決定在香港四處閒盪。閒盪到只有我和孔嵐羚的地方。
孔嵐羚,是我給孔嵐靈改的名字。
「怎麼妳的名字這麼多筆劃?」
「我很多時候都把靈寫成數字0的。」
「懶人,那就不是中文了。」
「很快很易呢。」
「懶鬼。」
「幹嗎打我的頭!痛啊! 」
「不如把靈改成羚。」
「為甚麼?」
「因為你的性格像隻羚羊。」
「為甚麼?」
「通處跳的。」
孔嵐靈還沒變作孔嵐羚的時候,她是我的中學補習社同學。小時候書讀得不好,媽把我送到補習社。而孔嵐靈則是個書讀得好,運動好的人。我記得後來有一次問她為甚麼書讀得這樣好也要去補習,她說如果到補習社,爸媽會給她多一點零錢。當時我被這個人差點氣過半死,我想盡方法離開這個鬼地方,她卻隨隨便便的走進來。第一年的時候,我們被安排進了同一個時間的課程。我那時對她的印像早就很深,自然曲的及肩短髮,很高而直的鼻。沒有太多的表情,很冷酷的樣子。從她那對像貓頭鷹的眼晴看出來,是種看不起一切的態度。她和我的世界完全不同。我們之間沒有太多的溝通直到五年後大家準備要離開。
「你知道嗎?我小時候很怕你。」
孔嵐羚聽後笑了一下,再說「為甚麼?」
「你的樣子很不可親近。」
「反對!你有資格說我嗎?你不作聲的時候好像想殺人似的!走路又不修邊幅!」孔嵐羚邊說邊走在我的跟前回頭看著我,從旺角的百老匯戲院外理直氣壯的對我說。看著她,我有想擁抱下去的衝動。
這時是她在英國回來後一年的五月十八日晚上,我和她在旺角的百老匯戲院看了一套爛片前的對話。後來每次我們去看戲,都只能看些次選的戲。因為主要的電影,都被她身邊的人給佔去。
那時我沒有告訊她我病了的消息,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其實早就病得很嚴重。
到達香港之後,我從人群中看到了那個單身上路的小孩。我在他的背後一直一直地跟著,走著同一條路,而那個小孩的身旁一直有服務員照顧著。我把自己半睡半醒似的眼晴變得比鷹還要銳利,不敢鬆懈地在背後觀察走過的人。心裡一直有著想保護這小孩的想法和衝動。直覺告訊我,這個小孩的將來和我很相似。
離開機場之後。我回到了和朋友合租的房子裡。嚴格來說,那是李海嗚的房子。李海鳴是我的兄弟,由小到大我們都在一起.三年前,他和未婚妻買了這個單位後不到半年,她突然地離開了他,離開了這個快樂的時間。我承擔了作為兄弟的義務,算是金錢上支持他,無論我在香港的時間有多久。李海鳴後來也習慣了我在這間屋裡出現的次數。在初期,我住了三個月。後來,由三個月變成一個月,一個月變成一個星期,甚至可能只是半日。李海鳴總會知道我甚麼時候在屋裡出現。每次回到香港,我都會把凌亂到不能的地方,打理得像個人住的家。
「回來了嗎?」
「對,我回來了。」我用普通話回應著李海鳴。
「食飯了沒有?」他跟著我說起普通話來。
「啊!我差點忘記了應該說廣東話。讓我睡一睡再說。」
話說完後,我沒有理會李海鳴的回應便衝進了房裡。在合起雙眼之前,我把電話重新開了起來。預設了嚮鬧,準備把在倫敦的「我平安到達了」寄給孔嵐羚。說了這個唯一的謊話,也只是迫不得已的方法。早在上年的聖誕已經開始安排這一切,我很想有一個結局。
不知到了那個時間,我從糢糊狀態的中醒了起來,聽到房外有陣陣的吵鬧聲、樽罐聲。從那些吵鬧不斷的聲音中,我能分辨出是我和李海鳴都很熟識的人。不久後我再次合起雙眼,靜靜地聽著三千首歌中的那一段四十秒錄音。
我發了一個夢,那裡我看見了孔嵐羚。
大慨是早上的時候,陽光從窗外照穿了我的房裡。那首不能把我帶回到過去的樂章再次奏起,我在短短的數秒裡發了多一個關於這首樂章的夢。夢完結時,我也醒過來。看一看手提電話,現在是早上的九時正。昨晚的吵鬧聲沒有影響到我的休息,因為我早就失去了良好的睡眠機能。但按照原定的劇情,現在仍未是訊息發出的時間。電話顯示著一個未接的長途來電。是陳紅,我回撥了電話過去。陳紅?是誰?
「在香港睡得好嗎?」電話很快的被接通。從那聲線之中我終於知道誰是陳紅。那把聲音很特別,每一粒所發出的音調都是帶著微笑,儘管現在是早上的九時,都市人最不清醒的一刻。
「我因為妳發了一個夢。」我沒有跟她說我回去了香港。所以我知她一定去了我的家。是我的屋主老樓告訴她的。
「是甚麼?」
「我夢見我在很久以前還在香港的時候。從香港的屋裡恰巧地遇見了妳。接著便拖著你的手離開了房子,一看出去,便是上海。記得我家對面的那個公安嗎?他在我們的身旁經過。」其實那個公安走過之後,我看到了那首樂章的作者。但我沒有說出來,因為我不太想去解釋這段音樂的出現。
「接著怎麼樣?」陳紅搶著說。
「接著我們走到了戲院,看了一套很爛的電影。」當回想到這裡,我突然呆了一下。本來腦子自動地將這套電影的相關記憶繼續播放,但我把那一段強行停止了下來。我知道她一定會搶著問過究竟,所以我刻意改了話題。「你到了我的家嗎?老樓有沒有還妳東西?」
「還了,不過我把它放回你的床邊。我現在就在你的家裡面。」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沒有驚訝,因為我的屋主是個會作弄我的人。
「我的家又沒有甚麼,留在這裡幹麼?」
「我還會留在這裡直到你回來,我要嘗試一下在這間悶得發慌的房子生活會是怎樣。」
「你喜歡吧。」身在香港的我,絕對沒有能力阻止這件事發生。而且我對這個女孩還是不由得有半點信任。陳紅是一個很跳脫的女孩,比我小五年,生於一個氣氛和我完全不相同的年代。兩個時代出生的人,在兩天前的晚上相遇。不過是短短的四個小時談話,我竟然忘記了所有失樂。那一晚,我們沒有喝醉。但她睡在我身邊。
收了線以後,我走到了客廳,看見李海鳴睡在梳化上。整個大廳都是啤酒味,喝光了的啤酒罐四處皆是。作晚的激戰,可想是何等的悲慘。日常生活的混亂,我還會主動的清理。但對於昨晚這種荒謬,我卻不想認同,只想盡快離開這個地方。
這幾年來的出國,都只會是為了工作。但這一次回到香港,我卻沒有半點事情要忙。由一年前開始,我放了自己一個很長的假期。人生到了接近三十的關口,卻又出現了另一個迷惘。即使自己的事業早就上了軌道。除了李海嗚和高嘉寧以外,再沒有人知道我回到了香港,我想就算知道也沒有太多的意義,反正他們不需要我。即使那群在我睡覺時,在房外大吵大鬧的朋友。
之後,我離開了那間滿是啤酒氣,臭得讓我想吐的密室,那大慨是早上的十時。
我決定在香港四處閒盪。閒盪到只有我和孔嵐羚的地方。
孔嵐羚,是我給孔嵐靈改的名字。
「怎麼妳的名字這麼多筆劃?」
「我很多時候都把靈寫成數字0的。」
「懶人,那就不是中文了。」
「很快很易呢。」
「懶鬼。」
「幹嗎打我的頭!痛啊! 」
「不如把靈改成羚。」
「為甚麼?」
「因為你的性格像隻羚羊。」
「為甚麼?」
「通處跳的。」
孔嵐靈還沒變作孔嵐羚的時候,她是我的中學補習社同學。小時候書讀得不好,媽把我送到補習社。而孔嵐靈則是個書讀得好,運動好的人。我記得後來有一次問她為甚麼書讀得這樣好也要去補習,她說如果到補習社,爸媽會給她多一點零錢。當時我被這個人差點氣過半死,我想盡方法離開這個鬼地方,她卻隨隨便便的走進來。第一年的時候,我們被安排進了同一個時間的課程。我那時對她的印像早就很深,自然曲的及肩短髮,很高而直的鼻。沒有太多的表情,很冷酷的樣子。從她那對像貓頭鷹的眼晴看出來,是種看不起一切的態度。她和我的世界完全不同。我們之間沒有太多的溝通直到五年後大家準備要離開。
「你知道嗎?我小時候很怕你。」
孔嵐羚聽後笑了一下,再說「為甚麼?」
「你的樣子很不可親近。」
「反對!你有資格說我嗎?你不作聲的時候好像想殺人似的!走路又不修邊幅!」孔嵐羚邊說邊走在我的跟前回頭看著我,從旺角的百老匯戲院外理直氣壯的對我說。看著她,我有想擁抱下去的衝動。
這時是她在英國回來後一年的五月十八日晚上,我和她在旺角的百老匯戲院看了一套爛片前的對話。後來每次我們去看戲,都只能看些次選的戲。因為主要的電影,都被她身邊的人給佔去。
那時我沒有告訊她我病了的消息,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其實早就病得很嚴重。
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網上連載故事-嵐羚-第二話
聽到鐵閘的聲音,我從睡房裡走出來,看到張晴從上海的歸來。
「回來了嗎?」
「對,我回來了。」
「吃飯了沒有?」
「啊!我差點忘記了應該說廣東話。讓我睡一睡再說。」張晴話說完後,便衝進了自己的房間。
我不自覺地跟張晴說起普通話來。他大慨是忘了自己身在香港,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其實我想對他說今晚將有很多人會來熱鬧一番。但,都不是為了他今天的生日快樂。我在一星期前收到他的電郵:「九月二十日回來,千萬不要通報各人」。「不用通報各人」,每次回來,他總會說這句話。其實「不用通報各人」沒有太多的意義。因為朋友間看來都早早習慣了他的失蹤。而我也不會主動地向各人報告他的來去,反正也沒有人有多大的興趣。九月二十日是張晴的二十九歲生日。明顯地有點奇怪,因為每一次張晴在節日的時間總是在忙。聖誕在工作,生日要開會。他是個沒有節日觀念的人。又或者,其實是他一直刻意地想成為一個沒有節日觀念的人。他這次回來,應該別有目的。
張晴說他是我的兄弟。雖然我沒有刻意的認同,但也不會主動的否認。兄弟嗎?不過是兩人認識久了的代名詞,是知己的次貨。和不能相戀的男女稱作乾兄妹沒分別。小時候我和他便開始一起四處跌跌碰碰,長大後慢慢發現這個人的腦袋有點與別人不同。他不喜歡熱鬧、不喜歡群體,對身邊的事都一直表現得很抽離,但每次和他見面時,他總會知道我們的近況,甚至比預期中還多。有時懷疑他在暗地裡調查我們的一切。但當每次有重要事發生時,他總會出現在某處讓你知道他還存在;沒有事的時候,偶然也會有一句問候。他和我們這班朋友的關係由開始到現在也很曖昧矇矓。好像很熟悉,也好像很陌生。有時他也會為此而感慨,但卻從未看到任何的改變。張晴,他是只會生活在自己世界的一個人。那個別人進入不了的世界。在努力地保護自己的張晴。
相信他這次回來不會逗留太長的日子。他手上的袋子明顯地只能用作短暫的旅途。那個袋子好像是兩三年前,我到上海探望他時,在一個古董市場買的。他會看上這個過時的袋全因袋上掛有一個「靈」字的名牌。那應該是上手袋主的名字。
「靈」,是孔嵐靈的「靈」。
「走吧!」
「我想搭火車。」
「你不是有巴士直接回家嗎?」
十年前的那一天,是我第一次遇見孔嵐靈。是個張晴一直愛著的女人。
那天在火車站的月臺上,張晴不停地左顧右盼。當一個長髮的女孩走過時,張晴的目光自自然然的跟隨著那一雙輕快的步伐由左至右略過。
「咸濕仔。」我這樣對張晴說。
張晴沒有回應我,他的視線早被那個樣子有點不可親近的女孩攝去。後來我知道,那個便是孔嵐靈。和張晴是補習社的同學。「靈」,怪不得他會買這個袋子。那次遇見之後,他也曾跟我說起孔嵐靈的事。一次是他醉酒後的胡言亂語,另一次是在靈堂為愛欣守夜的那個晚上。
張晴很少出現在我們的派對中,團體的合照也永遠沒有他的身影。記憶中他有為過那些照片而感嘆。我笑說那是他「怪異」的報應,他回應這句話時,顯得有點悲哀。「其實我很介意,但有些事情是改變不了的。每個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若果當中有一個角色重覆,故事便不會好看,就如雪姑七友一樣。我便是我,樂於繼續為自己而活。假若強行把自己拉到不喜歡的場景,只會讓人感到礙眼。我喜歡現在的生活。當需要我的時候,我的價值便會出現。」當時我聽完這番話後,我不懂怎樣回應。我只是說笑罷了。他卻表現得認真起來。
這晚家裡很熱鬧,朋友們都把帶上來的一箱啤酒喝過清光。大廳的歡笑聲和房裡的寂靜顯得差天共地。這麼吵鬧的環境,他卻竟然還有睡得著的餘地。我本來都不太喜歡喝酒,但自從愛欣死後,我開始知道原來酒精可以最小讓我睡一睡。
酒,只是無能為力的象徵。將自己從現實強行拉到虛幻,把一直抑壓著的依靠酒醉發泄出來。其實,我們都只是弱者。我們是喝得豪邁,現實中愈是壓抑。
早上的九時,電話聲把我從酒醉中吵醒。從張晴的那間房傳出了一首交響樂。那首樂章把我帶回到過去,我發了一個夢。
「我因為妳發了一個夢。」
「我夢見我在很久以前還在香港的時候。從香港的屋裡恰巧地遇見了妳。接著便拖著你的手離開了房子,一看出去,便是上海。記得我家對面的那個公安嗎?他在我們身旁經過。」
「接著我們走到了戲院,看了一套很爛的電影。」
「你到了我的家嗎?老樓有沒有還妳東西?」
「我的家又沒有甚麼,留在這裡幹麼?」
「隨便你。」
我在夢裡聽著電話,說著莫明奇妙而不像是由我所說出的話,所發出的聲線既沙啞也沒有調子,那是張晴的聲音。但這些都不再重要,因為我看到愛欣。這是我第一次夢到愛欣,三年了,這是第一次,我不想醒來。我不想愛欣又再一次消失。從臉上粗糙的觸感中,感受到淚水劃過的流動,暖暖的。即使醒來後,嘴唇仍微微帶著那一點回憶的味道。縱然是甘苦,但我卻渴望能夠永遠停留。
「愛欣,你消失兩年了。還好嗎?你在那個世界生活得如何?」
我好不願意地從夢裡醒來。明明神志早就清醒,我卻仍然不想張開眼晴。繼續在清醒著的頭痛中想念著愛欣。總希望天可讓我一直睡下去,直到愛欣再次出現。我從掙扎中聽到張晴的房門打開。由走廊的最深處傳來一步一步的腳步聲。那是一種赤腳的沈實,沒有拖鞋的拖泥帶水。由遠至近,直到我的背後。
「回來了嗎?」
「對,我回來了。」
「吃飯了沒有?」
「啊!我差點忘記了應該說廣東話。讓我睡一睡再說。」張晴話說完後,便衝進了自己的房間。
我不自覺地跟張晴說起普通話來。他大慨是忘了自己身在香港,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其實我想對他說今晚將有很多人會來熱鬧一番。但,都不是為了他今天的生日快樂。我在一星期前收到他的電郵:「九月二十日回來,千萬不要通報各人」。「不用通報各人」,每次回來,他總會說這句話。其實「不用通報各人」沒有太多的意義。因為朋友間看來都早早習慣了他的失蹤。而我也不會主動地向各人報告他的來去,反正也沒有人有多大的興趣。九月二十日是張晴的二十九歲生日。明顯地有點奇怪,因為每一次張晴在節日的時間總是在忙。聖誕在工作,生日要開會。他是個沒有節日觀念的人。又或者,其實是他一直刻意地想成為一個沒有節日觀念的人。他這次回來,應該別有目的。
張晴說他是我的兄弟。雖然我沒有刻意的認同,但也不會主動的否認。兄弟嗎?不過是兩人認識久了的代名詞,是知己的次貨。和不能相戀的男女稱作乾兄妹沒分別。小時候我和他便開始一起四處跌跌碰碰,長大後慢慢發現這個人的腦袋有點與別人不同。他不喜歡熱鬧、不喜歡群體,對身邊的事都一直表現得很抽離,但每次和他見面時,他總會知道我們的近況,甚至比預期中還多。有時懷疑他在暗地裡調查我們的一切。但當每次有重要事發生時,他總會出現在某處讓你知道他還存在;沒有事的時候,偶然也會有一句問候。他和我們這班朋友的關係由開始到現在也很曖昧矇矓。好像很熟悉,也好像很陌生。有時他也會為此而感慨,但卻從未看到任何的改變。張晴,他是只會生活在自己世界的一個人。那個別人進入不了的世界。在努力地保護自己的張晴。
相信他這次回來不會逗留太長的日子。他手上的袋子明顯地只能用作短暫的旅途。那個袋子好像是兩三年前,我到上海探望他時,在一個古董市場買的。他會看上這個過時的袋全因袋上掛有一個「靈」字的名牌。那應該是上手袋主的名字。
「靈」,是孔嵐靈的「靈」。
「走吧!」
「我想搭火車。」
「你不是有巴士直接回家嗎?」
十年前的那一天,是我第一次遇見孔嵐靈。是個張晴一直愛著的女人。
那天在火車站的月臺上,張晴不停地左顧右盼。當一個長髮的女孩走過時,張晴的目光自自然然的跟隨著那一雙輕快的步伐由左至右略過。
「咸濕仔。」我這樣對張晴說。
張晴沒有回應我,他的視線早被那個樣子有點不可親近的女孩攝去。後來我知道,那個便是孔嵐靈。和張晴是補習社的同學。「靈」,怪不得他會買這個袋子。那次遇見之後,他也曾跟我說起孔嵐靈的事。一次是他醉酒後的胡言亂語,另一次是在靈堂為愛欣守夜的那個晚上。
張晴很少出現在我們的派對中,團體的合照也永遠沒有他的身影。記憶中他有為過那些照片而感嘆。我笑說那是他「怪異」的報應,他回應這句話時,顯得有點悲哀。「其實我很介意,但有些事情是改變不了的。每個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若果當中有一個角色重覆,故事便不會好看,就如雪姑七友一樣。我便是我,樂於繼續為自己而活。假若強行把自己拉到不喜歡的場景,只會讓人感到礙眼。我喜歡現在的生活。當需要我的時候,我的價值便會出現。」當時我聽完這番話後,我不懂怎樣回應。我只是說笑罷了。他卻表現得認真起來。
這晚家裡很熱鬧,朋友們都把帶上來的一箱啤酒喝過清光。大廳的歡笑聲和房裡的寂靜顯得差天共地。這麼吵鬧的環境,他卻竟然還有睡得著的餘地。我本來都不太喜歡喝酒,但自從愛欣死後,我開始知道原來酒精可以最小讓我睡一睡。
酒,只是無能為力的象徵。將自己從現實強行拉到虛幻,把一直抑壓著的依靠酒醉發泄出來。其實,我們都只是弱者。我們是喝得豪邁,現實中愈是壓抑。
早上的九時,電話聲把我從酒醉中吵醒。從張晴的那間房傳出了一首交響樂。那首樂章把我帶回到過去,我發了一個夢。
「我因為妳發了一個夢。」
「我夢見我在很久以前還在香港的時候。從香港的屋裡恰巧地遇見了妳。接著便拖著你的手離開了房子,一看出去,便是上海。記得我家對面的那個公安嗎?他在我們身旁經過。」
「接著我們走到了戲院,看了一套很爛的電影。」
「你到了我的家嗎?老樓有沒有還妳東西?」
「我的家又沒有甚麼,留在這裡幹麼?」
「隨便你。」
我在夢裡聽著電話,說著莫明奇妙而不像是由我所說出的話,所發出的聲線既沙啞也沒有調子,那是張晴的聲音。但這些都不再重要,因為我看到愛欣。這是我第一次夢到愛欣,三年了,這是第一次,我不想醒來。我不想愛欣又再一次消失。從臉上粗糙的觸感中,感受到淚水劃過的流動,暖暖的。即使醒來後,嘴唇仍微微帶著那一點回憶的味道。縱然是甘苦,但我卻渴望能夠永遠停留。
「愛欣,你消失兩年了。還好嗎?你在那個世界生活得如何?」
我好不願意地從夢裡醒來。明明神志早就清醒,我卻仍然不想張開眼晴。繼續在清醒著的頭痛中想念著愛欣。總希望天可讓我一直睡下去,直到愛欣再次出現。我從掙扎中聽到張晴的房門打開。由走廊的最深處傳來一步一步的腳步聲。那是一種赤腳的沈實,沒有拖鞋的拖泥帶水。由遠至近,直到我的背後。
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2008年9月12日 星期五
網上連載故事-嵐羚-第一話
在上海的浦東機場候機室,我在一間不足一百呎的小玻璃房裡,抽起了袋裡最後的一支煙。手中拿著那部早想換掉的電話。
「我走了」
訊息的收件人是孔嵐羚。當我把這句話寄出後,再狠狠地抽了口煙,然後把煙蒂往缸裡塞了塞。最後,把火機也掉了。
當每次要離開一個地方的時候,我都會把這訊息寄給孔嵐羚。而且,每次回來後,也都會寄出一句「我回來了」給她。若果孔嵐羚有保留每個訊息。大概,可能有五、六十個。我忘記了,來來回回太多次。有時候,自己在那一個國家也會忘記。其實我有想過問她,但對孔嵐羚來說,那些訊息,其實沒太多的意義。
訊息寄出後,我把手提電話關起來。我很清楚知道自己一直期待著的回覆「小心點」不會出現,只不過最是簡單的三個字。這也許是一個令我繼續要去發送的理由。我知道若有一天收到了回覆,一直發出的訊息便會變得沒有價值。我期待著有一天這個訊息能成為我的最後一句說話,使孔嵐羚成為最後一個能聽我說話的人。
我靜靜地坐在候機室最後一排最尾的位置,只是單純地一直看著機場中的人來人往。當標示板顯示了我將要乘搭的班機即將起飛時,我還只是在那個位置發呆。心裡有很多事情在左穿右插。而且,全都是關於孔嵐羚。我注視到被欄柵圍住的禁區中,有一個只有六七歲的小孩被空中服務員照顧著。我相信,那個小孩是將要和自己乘坐同一班飛機。我的目光離不開那個小孩,而且突然感覺到眼眶泛起了受到觸動的波紋。可幸,由那對修得尖尖的眉開始,直到眼肚下的部份都被陰影遮去。沒有人會看到我那滴不想被人識破的淚。 飛機起飛後,我從心口袋拿出了幾封孔嵐羚多年前寄給我的信。讀了一次又繼續讀,Ipod裡的那一首歌播了一次又重新播。我在兩個小時後便會回到香港,大慨有一年沒有回去那一塊地方。一路上,窗外的景物都只是些雲層,它們不停不停的被飛機濺過。而我的Ipod也一直一直的播著同一首歌。
香港,我的出生地。那裡的樓與樓之間存在著狹窄的心胸;人與人之間懷著股市波動的計算。我想離開,我要離開。我想去一處看到未來的地方。終於在二十三歲時,我問家人借了點錢來到上海。在初期,生活得很艱苦。後來認識到現在的屋主,他把我的生命改變了過去。老樓是一個舊上海人,也是個同性戀者,年少時很受別人的白眼。後來這個人在香港發展,生意愈來愈好,便在屬於自己的地方買了這一整幢樓房。現在退休了,和愛人在一樓過著安穩的生活。他對我很照顧,像是父子般。我一直都在他的物業裡居住,直到廿九歲的現在。
我住的是一間在復興西路的古老歐洲風格房子。對比起香港,那間七百多呎的「大宅」實在便宜得過份。這間四層樓高的房子間隔和香港那些有點不同,每一層只得兩個單位。由大門進入房子,要先經過一條四呎闊的走廊,然後轉右便會到達大廳或是向前再走多兩步便是個很大的浴室。整個房子只得一間主人房,房很大,大得可以容納兩張雙人床。廳和房的傢俱是業主留下來的,都是一些雅致的中國舊品。大廳除了在書架上的六百本隨時可掉的資料書、一部電腦和一支插在透明玻璃樽的塑膠紫羅蘭外,我沒有再放別的東西在這裡。我帶來的不多,帶走的也不會多。我很愛那支紫羅蘭,不會枯死的一點幽雅。
從我的工作檯看出去是一座政府官邸,官邸前站著一個公安。晚上的十一時五十四分,距離起飛離開上海返回香港前十二個小時,街燈把在官邸前站崗的公安映照得有點孤單。我坐在那窗下的啡木檯前打開了手提電腦,開啟了電腦中的Adium軟件。當看到孔嵐羚正在線上時,我打了一個長途電話給她。短短十分鐘的談話,艱辛得比和客戶溝通還要難耐。然而,我也很努力的去想過甚麼話題,不停的在網頁上尋找線索,但仍未找到半點可能性。我在苦思的過程中看到那個公安,有著很大的衝動把那種寂寞照下。但,很快便打消了這個念頭。我不想把不必要的空虛儲存下來。那個公安,站在四週都被黑暗包圍著的街道,緊守著一個人的崗位。
「我想買電話。」
「紫色的那一部好像很好。」我一面向著香港說,一面回應自己在上海的話。沒有對話的聯繫,冷抖抖的刺骨直至要命。我抽起了夾在兩指之間的半支煙。那大慨是一支純沙龍。十年前後,我都只會抽純沙龍,從沒想過別的選擇。大慨兩分鐘後,孔嵐羚收了線。原因從來都不太重要。那只是一個借口。
看著窗外的那一間大使館,我心裡起了多年來難以消解的無奈。無奈,是種比死亡、血濺還要痛苦的病。直穿心臟的窒息,腦袋血管閉塞著的無能為力。孔嵐羚,這個名字在我的腦海中浮浮沉沉了十年,十年裡為了這個一直難以理解的女子而無奈、而懊悔。熱情後總是冷漠,冷漠久了希望卻又會出現。我們像被分開在兩間房中,二人永遠進入不到對方的世界,卻又不時聽到對方的聲音。很近也很遠。
「喂,明天我會去倫敦。這次可能要三個月後才回來。」我在Adium對孔嵐羚說。這刻,我只能相信這個孔嵐羚曾待過的地方,會令她提起半點興趣回應。
訊息發出後,我再次點起了香煙,深深的、狠狠的抽了口。煙被吐出來時,嘴裡發出了輕輕的呼呼聲。當中夾雜著半點嘆氣。食指細細地彈了一下煙蒂。剛吐出來的煙團沒有立刻地消散,卻停止在我的眼前,與我親吻;與我擁抱,留在這間屋內;留在我的心內。孔嵐羚是我的尼古丁,漫延了十年。由那口氣開始計算,我一直看著孔嵐羚的在線狀態,由available直到away,直到離線。大慨,我在電腦旁呆了兩個小時,那時是凌晨的二時三十六分。
離開了工作檯。我走到房裡把一個小木盒從櫃裡拿出來。裡面放著兩封信和一輯照片。我把信件抽了出來,放進一早準備好了的行李中。鎖好了那一個啡色的手挽皮袋後卻又突然從新打開,抽起了那幾封信,放進了那件準備明天起程時穿的西裝褸裡。就在這些動作之間,我看到床邊放著一支粉紅色的唇彩。
早上的七時四十五分,我的手提電話響了起來,演奏出的是一首電影的主題音樂。從電影的故事來看,那是一首能把人帶回到過去的鋼琴演奏。我一直相信那首樂章能把我帶回去錯失了的時光,然而,一次也不能。在離家前,我向老樓輕輕交代了一下,把那支粉紅色的唇彩交給了他。他親吻了我的臉頰一下,跟我說了聲「保重」。
在磁浮列車上,我發現電話帳簿中多了一個名字,叫作陳紅的名字。
「我走了」
訊息的收件人是孔嵐羚。當我把這句話寄出後,再狠狠地抽了口煙,然後把煙蒂往缸裡塞了塞。最後,把火機也掉了。
當每次要離開一個地方的時候,我都會把這訊息寄給孔嵐羚。而且,每次回來後,也都會寄出一句「我回來了」給她。若果孔嵐羚有保留每個訊息。大概,可能有五、六十個。我忘記了,來來回回太多次。有時候,自己在那一個國家也會忘記。其實我有想過問她,但對孔嵐羚來說,那些訊息,其實沒太多的意義。
訊息寄出後,我把手提電話關起來。我很清楚知道自己一直期待著的回覆「小心點」不會出現,只不過最是簡單的三個字。這也許是一個令我繼續要去發送的理由。我知道若有一天收到了回覆,一直發出的訊息便會變得沒有價值。我期待著有一天這個訊息能成為我的最後一句說話,使孔嵐羚成為最後一個能聽我說話的人。
我靜靜地坐在候機室最後一排最尾的位置,只是單純地一直看著機場中的人來人往。當標示板顯示了我將要乘搭的班機即將起飛時,我還只是在那個位置發呆。心裡有很多事情在左穿右插。而且,全都是關於孔嵐羚。我注視到被欄柵圍住的禁區中,有一個只有六七歲的小孩被空中服務員照顧著。我相信,那個小孩是將要和自己乘坐同一班飛機。我的目光離不開那個小孩,而且突然感覺到眼眶泛起了受到觸動的波紋。可幸,由那對修得尖尖的眉開始,直到眼肚下的部份都被陰影遮去。沒有人會看到我那滴不想被人識破的淚。 飛機起飛後,我從心口袋拿出了幾封孔嵐羚多年前寄給我的信。讀了一次又繼續讀,Ipod裡的那一首歌播了一次又重新播。我在兩個小時後便會回到香港,大慨有一年沒有回去那一塊地方。一路上,窗外的景物都只是些雲層,它們不停不停的被飛機濺過。而我的Ipod也一直一直的播著同一首歌。
香港,我的出生地。那裡的樓與樓之間存在著狹窄的心胸;人與人之間懷著股市波動的計算。我想離開,我要離開。我想去一處看到未來的地方。終於在二十三歲時,我問家人借了點錢來到上海。在初期,生活得很艱苦。後來認識到現在的屋主,他把我的生命改變了過去。老樓是一個舊上海人,也是個同性戀者,年少時很受別人的白眼。後來這個人在香港發展,生意愈來愈好,便在屬於自己的地方買了這一整幢樓房。現在退休了,和愛人在一樓過著安穩的生活。他對我很照顧,像是父子般。我一直都在他的物業裡居住,直到廿九歲的現在。
我住的是一間在復興西路的古老歐洲風格房子。對比起香港,那間七百多呎的「大宅」實在便宜得過份。這間四層樓高的房子間隔和香港那些有點不同,每一層只得兩個單位。由大門進入房子,要先經過一條四呎闊的走廊,然後轉右便會到達大廳或是向前再走多兩步便是個很大的浴室。整個房子只得一間主人房,房很大,大得可以容納兩張雙人床。廳和房的傢俱是業主留下來的,都是一些雅致的中國舊品。大廳除了在書架上的六百本隨時可掉的資料書、一部電腦和一支插在透明玻璃樽的塑膠紫羅蘭外,我沒有再放別的東西在這裡。我帶來的不多,帶走的也不會多。我很愛那支紫羅蘭,不會枯死的一點幽雅。
從我的工作檯看出去是一座政府官邸,官邸前站著一個公安。晚上的十一時五十四分,距離起飛離開上海返回香港前十二個小時,街燈把在官邸前站崗的公安映照得有點孤單。我坐在那窗下的啡木檯前打開了手提電腦,開啟了電腦中的Adium軟件。當看到孔嵐羚正在線上時,我打了一個長途電話給她。短短十分鐘的談話,艱辛得比和客戶溝通還要難耐。然而,我也很努力的去想過甚麼話題,不停的在網頁上尋找線索,但仍未找到半點可能性。我在苦思的過程中看到那個公安,有著很大的衝動把那種寂寞照下。但,很快便打消了這個念頭。我不想把不必要的空虛儲存下來。那個公安,站在四週都被黑暗包圍著的街道,緊守著一個人的崗位。
「我想買電話。」
「紫色的那一部好像很好。」我一面向著香港說,一面回應自己在上海的話。沒有對話的聯繫,冷抖抖的刺骨直至要命。我抽起了夾在兩指之間的半支煙。那大慨是一支純沙龍。十年前後,我都只會抽純沙龍,從沒想過別的選擇。大慨兩分鐘後,孔嵐羚收了線。原因從來都不太重要。那只是一個借口。
看著窗外的那一間大使館,我心裡起了多年來難以消解的無奈。無奈,是種比死亡、血濺還要痛苦的病。直穿心臟的窒息,腦袋血管閉塞著的無能為力。孔嵐羚,這個名字在我的腦海中浮浮沉沉了十年,十年裡為了這個一直難以理解的女子而無奈、而懊悔。熱情後總是冷漠,冷漠久了希望卻又會出現。我們像被分開在兩間房中,二人永遠進入不到對方的世界,卻又不時聽到對方的聲音。很近也很遠。
「喂,明天我會去倫敦。這次可能要三個月後才回來。」我在Adium對孔嵐羚說。這刻,我只能相信這個孔嵐羚曾待過的地方,會令她提起半點興趣回應。
訊息發出後,我再次點起了香煙,深深的、狠狠的抽了口。煙被吐出來時,嘴裡發出了輕輕的呼呼聲。當中夾雜著半點嘆氣。食指細細地彈了一下煙蒂。剛吐出來的煙團沒有立刻地消散,卻停止在我的眼前,與我親吻;與我擁抱,留在這間屋內;留在我的心內。孔嵐羚是我的尼古丁,漫延了十年。由那口氣開始計算,我一直看著孔嵐羚的在線狀態,由available直到away,直到離線。大慨,我在電腦旁呆了兩個小時,那時是凌晨的二時三十六分。
離開了工作檯。我走到房裡把一個小木盒從櫃裡拿出來。裡面放著兩封信和一輯照片。我把信件抽了出來,放進一早準備好了的行李中。鎖好了那一個啡色的手挽皮袋後卻又突然從新打開,抽起了那幾封信,放進了那件準備明天起程時穿的西裝褸裡。就在這些動作之間,我看到床邊放著一支粉紅色的唇彩。
早上的七時四十五分,我的手提電話響了起來,演奏出的是一首電影的主題音樂。從電影的故事來看,那是一首能把人帶回到過去的鋼琴演奏。我一直相信那首樂章能把我帶回去錯失了的時光,然而,一次也不能。在離家前,我向老樓輕輕交代了一下,把那支粉紅色的唇彩交給了他。他親吻了我的臉頰一下,跟我說了聲「保重」。
在磁浮列車上,我發現電話帳簿中多了一個名字,叫作陳紅的名字。
網上連載故事-嵐羚-序

這是相隔六年後再次執筆的作品。六年前,中五畢業後,第一次上網,第一次嘗到有一部電腦在房裡的日子。從未嘗過網上遊戲的樂趣,卻開始學中文打字學作文。一邊「夠膽死」地寫了篇故事和一邊粗製濫造了一個網頁去記載這段小故事。還好,朋友間的反應還過得去。
在這六年間,我在自己的理想中找到了門路,卻因為獅子座的高傲而迷失,亦因為過份的自信而經不起挫折,最後放棄了一切,放棄了自己。幸運地,當時二十歲的我遇上了第一個伯樂。他教我尊重、教我認真、教我堅持信念、教我少抱怨多做事。在近三年的時間,我每天都在默默地安撫過去狂妄的傷口,學習忍耐、學習成長,希望將勤補拙,彌補錯過了的時光。同時間,也終於明白到「我甚麼都不是」的重要。這三年間的日子很難過。每天都在忍著眼淚,無奈地承受著「不務正業、不知所謂」的美名。誰人會知我心底在想甚麼。不敢隨便告訴別人自己的理想有多大,反正我只是個失敗者。短短的三年,甚麼都失去,失去了戀愛、失去了信心、失去了尊重、失去了青春的任性、失去了年青該有的「HEA」。但,最後甚麼也都得到了。應該說學懂失去,是種最大的收穫。最小知道有一天若再次失去應要如何面對。三年裡,我每天都在苦思應否寫下另一段故事。在甚麼都失去了的時間,連真心話也說不出來。害怕付出,害怕承擔。那是我最懦弱的一個年頭。
情感從筆尖寫出來,坦蕩血肉情慾,需要大得很的勇氣。我害怕寫作,因為害怕沉溺。就如林夕先生說的一樣,寫作是一種將內裡瘡疤挖過不停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有多次想放棄的念頭,這是種痛苦。可是,痛苦還不算難過,難過在自己的不灑脫,依戀著痛楚。還慶幸過程中有為過自己的文字而流淚,還算證明到自己仍有著血肉之軀。將感情化成文字,是一種EQ的鍛鍊。我不是一個作家,也不是一個文字工作者,我只是一個單純地想說故事的人。
一直一直的寫,一直一直的將自己的身心狀態打進了死胡同、情緒的谷底。朋友問我為何還要繼續寫下去,為何要令自己不快樂,我想了很久。廿三歲,於我而言,是一個新的階段。慢慢脫開年青的癲狂蠶衣,帶點成熟的曖昧階段。可能正如故事中主角每次遠行都會寄出訊息一樣,想裝蕭灑卻又不甘孤獨。害怕不為人知的離去,害怕萬一的出現。我真得很害怕萬一有甚麼事,我人生的故事便會完結。總想在萬一甚麼之前,讓自己在死前一刻回憶過去沒有一點的後悔,同時間,希望可以將心裡的時光機毀滅。年青總是個借口,好讓自己能夠「挨多兩晚通頂無所謂,將來早死兩年就可睡過夠」的心態繼續為自己的理想出發,這是導演彭浩翔說的。金錢以外,還有很多值得追求的事物。想幹些理想的事,沒有悔恨,沒有早知。
請原諒,可能在這裡會發現太多的錯誤,但請以不是專業而「放我一馬」,我盡了最大的努力。也請以年青有勇無謀「夠膽死」的衝勁而給予些許憐憫的掌聲。在此感謝各位欣賞本作品的朋友,也很感謝這幾年來真心罵我、待我好,讓我知道我還有用的你們。和曾借出膊頭,三更半夜聽我吠的妳們。你們都是難得的好人,我難得的恩人、好友。我愛死你們。
如有感想,請留言。
謝,
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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